政府向立法會交代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最新進展,計劃在下個立法年度內提交條例草案,會沿用專項儲蓄戶口及25年兩層補貼方式,總承擔額293億元,將在實施5年後檢討。此外,亦會修訂《稅務條例》,在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僱員獲發的長期服務金有稅務寬免。
政府指出,僱主在專項儲蓄戶口內的大部分儲蓄,連同政府的財政承擔,將會存放於外滙基金。僱主的供款有稅務扣減,但其後並非用作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的供款須徵税。
當局又建議加入罰則,如果僱主沒有在限期內開設專項儲蓄戶口、提供所需供款資料及供款等,最高可罰款5萬元。若僱主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等,最高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