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主席郭永健2016年用「大聲公」在九龍塘港鐵站示威,拒絕離開被控違反《港鐵附例》,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高等法院原訟庭今日裁定港鐵上訴得直,案件發還裁判法院,並指示須改為罪成及判刑。
法官黃崇厚在判詞中稱,港鐵職員要求郭永健等人離開車站,是履行港鐵的法定責任,而他們可以選擇在站外示威,或以其他方式表達訴求。
在考慮港鐵服務的責任和示威權利後,法官認為港鐵職員做法合理,裁定港鐵上訴得直。
2019年10月23日 時事脈搏
工黨主席郭永健2016年用「大聲公」在九龍塘港鐵站示威,拒絕離開被控違反《港鐵附例》,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高等法院原訟庭今日裁定港鐵上訴得直,案件發還裁判法院,並指示須改為罪成及判刑。
法官黃崇厚在判詞中稱,港鐵職員要求郭永健等人離開車站,是履行港鐵的法定責任,而他們可以選擇在站外示威,或以其他方式表達訴求。
在考慮港鐵服務的責任和示威權利後,法官認為港鐵職員做法合理,裁定港鐵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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