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定罪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曾蔭權發表聲明表示,7年的纏訟終於完結,心內充滿感恩。
曾蔭權稱,去年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前確曾經過一番掙扎,因為7年多的刑事調查,歷時70多天的5次法庭公開審訊,服刑8個月,差不多耗盡夫婦終身積蓄,用作訴訟費用,令自己及家人受盡折磨,心力交瘁。但他懷抱兩個信念,要堅持到底還他應有清白,亦擔心案例會令不涉貪腐的情況下遺漏申報利益,被列作刑事罪行,令公職人員日後為避嫌而不積極參與決策,導致施政失效。
他感謝終審法院判他勝訴,亦不枉他當日堅持信念。
他表示,許多香港市民不時送上支持和鼓勵,他的法律團隊為其努力不懈的抗辯。人性中的善良、正義、崇高,助他跨越這段莫大的逆境。
曾蔭權稱,未來和太太及家人,渴望重過平凡的生活,繼續在屬靈路上追尋安寧。他又再次多謝家人、朋友、前同事、神師、教友和許多支持及關懷自己的市民,無言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