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捕14人,涉嫌以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而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涉案的健身服務合約總值約114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三間位於旺角和油麻地的健身中心職員,涉嫌在銷售健身服務的過程中,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以具威嚇性的銷售手法使消費者購買健身會籍。
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採取連串執法行動,截至昨日先後拘捕14人,包括2名健身中心董事及12名銷售人員,年齡介乎21至27歲,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再次提醒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在購買服務前,切勿將身份證、信用卡或銀行提款卡交予銷售人員。如未清楚了解服務的內容和價錢,又或不欲購買有關服務,便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文件。
任何商戶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