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前年離港時遺留一件手提行李在機場禁區外,機場管理局及機場保安公司,當時允許梁頌昕不在場下,由航空公司職員帶行李入禁區。一名空中服務員羅美美事後入稟司法覆核機場一方的決定,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聆訊,預計需時一天。
代表申請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強烈反對答辯人申請法庭不能公開案件的判詞,指案件資料已在早前公開聆訊中被傳媒報道,事件亦須向公眾解釋,如果法官不公開裁決理據,將破壞司法獨立。
她表示,申請人只關注行李經過安檢時,乘客是否有需要在場,事件將影響在香港機場離境的人士,不需要保密。
代表機場管理局及機場保安有限公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反駁稱,法庭應該在公眾公義及保護影響公眾利益的機密資料中,取得平衡。
余若海認為,案件涉及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條文自今年4月已經取消,法庭需要決定是否必要就已消失的條文進行司法覆核。如果法官認為案件停留在學術層面,公眾是不需要知道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