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任職中鐵建高層的女子唐琳玲,周三因在佔旺藐視法庭一案中於法院拍照,更揚言「我喜歡拍便拍」,其案件於今日提訊。唐原聲稱自己獲大律師艾勤賢代表,惟艾勤賢表示,日前唐向他求助,稱在法庭拍照,當時他建議對方解釋只是無知犯事,惟今日唐琳玲卻在他另一宗案件的法庭門外守候,並稱已由他代表處理此案。艾勤賢則稱自己非正式代表她。
法官陳慶偉則解釋道,事源唐琳玲在法庭拍照,但只重複強調是公開聆訊、其他律師也在庭內進食、使用電話。陳官表示,律政司認為有兩個方案處理事件,若唐承認藐視法庭,便可循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處理,否則便由警方接手處理。他表示唐女應尋求法律意見,並稱可休庭至下午3時半。
唐女隨即表示,其英語程度良好,足以明白對話,不認為與艾勤賢之間有任何誤會,又稱對方已承諾代表她。唐女又強調這只是非常小的事件,當日她提早一小時欲旁聽案件,但等候期間卻無人給予她任何指示;陳官問她是否自覺受不公平對待,她強調自己到法庭是希望學習香港的法律系統,反問何以庭上其他人有權使用電話。
陳官最後無奈地表示,不認為他們之間可以有任何建設性的對話,將案件押後至下午3時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