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岑敖暉及黃浩銘等16人,因2014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妨礙禁制令執行,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今早判刑,其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判囚4個半月。
社民連發聲明指,當日各人的行動並非破壞司法公義及法治,而是維護及完善香港法治。在審訊過程中,法庭僅以「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角度狹窄地理解各人公民抗命的源由,首段判詞中已表明案件不涉「佔領運動」的對錯。
社民連表示,對公民抗命行動無怨無悔,又指繼新界東北案及闖政總東翼前地案後,這宗案件的被告成為新一批政治犯。
2018年1月17日 時事脈搏
黃之鋒、岑敖暉及黃浩銘等16人,因2014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妨礙禁制令執行,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今早判刑,其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判囚4個半月。
社民連發聲明指,當日各人的行動並非破壞司法公義及法治,而是維護及完善香港法治。在審訊過程中,法庭僅以「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角度狹窄地理解各人公民抗命的源由,首段判詞中已表明案件不涉「佔領運動」的對錯。
社民連表示,對公民抗命行動無怨無悔,又指繼新界東北案及闖政總東翼前地案後,這宗案件的被告成為新一批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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