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2號: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明確銀行發行的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風險因子,有助保險公司在編報償付能力報告時,有評估這新型投資品種最低資本的標準。
銀保監在《問答》強調,保險公司投資銀行發行的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應當按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8號:信用風險最低資本》,計量交易對手違約風險的最低資本。其中,風險暴露為其賬面價值;政策性銀行和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的基礎風險因子為0.2,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基礎風險因子為0.23。
內地報章引述一家保險公司稱,0.2、0.23低於大部分保險資金投資品種的基礎因子數據,意味着保險公司為此需要提取的最低資本要求相對要低。從減少資本佔用的角度來看,將進一步增強保險公司配置銀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動力。另有意見認為,監管部門也正在爭取通過其他方式,進一步鼓勵保險公司投資銀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