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日就《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刊憲,透過法例提供一個地契續期的新機制,由地政總署署長在憲報刊登續期公告為地契續期,毋須與業權人簽立新地契。
香港測量師學會歡迎發展局建議把刊登續期公告的時間由早前建議地契到期前不少於3年,延長至地契到期前不少於6年。學會感謝政府積極回應建議。這有助提升土地管理效率和效果,並保障土地使用者權益及增強投資者的信心。
《條例草案》亦指出,駐特區領事機構和在特區享有特權及豁免權的國際組織代表辦事處擁有的物業的買賣,包括續契等事宜,屬外交事權範圍。這有助市場知悉相關物業買賣及續契的要求,並遵守規定。
學會期望《條例草案》能盡快生效,為香港的土地發展和經濟增長帶來正面的影響,亦會繼續與政府和社會各持份者保持溝通,為香港的土地問題提供專業和建設性的意見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