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的3年過渡期,將於今年7月31日完結,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明天推出新一輯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呼籲市民關注及核實其所屬物業聘用的物管公司是否已經持有有效牌照,以避免有關物管公司在過渡期完結後因未能符合法例要求持牌而未能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影響市民的起居生活。
物管業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至今,物監局已接收了近650間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請(另外20多間已預約領牌),當中480間已成功獲發牌照(而另外逾40間亦已大致完成發牌程序),為全港有公契的私人物業包括屋苑或單幢住宅、辦公室、工業廠房、停車場、商場、綜合用途物業等逾200萬個單位提供物管服務。
物監局主席黃江天表示,若所聘用的物管公司需要但尚未領牌,業戶組織應要求其落實領牌時間表及立即展開牌照申請程序。物管公司應盡快預約合適時段開展牌照申領程序,否則物監局不能保證可於7月底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前向其發出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