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出,房屋署建議房委會34萬伙未補價的租置公屋及居屋,納入房協計劃,可將單位分租予合資格基層家庭等,租金自訂,最快年底接受申請。
據悉,有關出租計劃擬放寬現有限制,包括批准放租整個單位予最多2個家庭,也容許放租單位予非政府機構。
出租單位的業主須擁有單位10年或以上;租戶需輪候公屋最少3年,單身者則要至少6年。租金自訂,但雙方也要繳交申請費,亦要簽署指定的標準租約,即包括租客不准在未經業主同意下更改任何傢俬及固定物,業主也要讓租客寧靜享用單位而不受騷擾,租期兩年。
2019年7月23日 地產新聞
有消息指出,房屋署建議房委會34萬伙未補價的租置公屋及居屋,納入房協計劃,可將單位分租予合資格基層家庭等,租金自訂,最快年底接受申請。
據悉,有關出租計劃擬放寬現有限制,包括批准放租整個單位予最多2個家庭,也容許放租單位予非政府機構。
出租單位的業主須擁有單位10年或以上;租戶需輪候公屋最少3年,單身者則要至少6年。租金自訂,但雙方也要繳交申請費,亦要簽署指定的標準租約,即包括租客不准在未經業主同意下更改任何傢俬及固定物,業主也要讓租客寧靜享用單位而不受騷擾,租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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