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未染疫的18至59歲市民,若有較高暴露風險或個人需要,可接種第4劑新冠疫苗。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在電台節目表示,打第4針不是優先項目,因為該針的保護力很短,僅一至兩個月,此安排只針對一少撮人。(內文: https://bit.ly/3MDOKp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