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留意到有傳媒報道有地產代理可能牽涉協助業主放售一些業主未曾入住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由於有關業主可能違反資助單位的居住規定,故提醒各持牌人,切勿參與銷售違反居住規定的資助單位。
持牌人亦應留意「清水樓」一詞可被理解為從未居住過的單位,亦可被理解為未經改動的單位。地監局提醒持牌人,在推銷資助單位時必須準確地描述該單位而不應胡亂使用「清水樓」一詞或其他類似術語。在協助業主放售資助單位時,若懷疑未有遵守居住規定,持牌人更務必小心了解該資助單位的居住情況。
如持牌人錯誤使用相關術語形容有關資助單位,而其聲稱與事實不符,這可構成失實陳述及違反地監局發出的《操守守則》,其中分別規定持牌人應掌握有關的一切法律、政府規例,以及地產市場的重要事實和發展,以便能盡責地向客戶提供意見;及他們應保障客戶在地產交易中不因失實陳述而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