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銀金融(00530)6月放棄中標的啟德第4C區4號商業地(下稱4C4地皮),並在業績中公布,已經把投標的附屬公司清盤。暗示或毋須為撻訂而遭政府沒收的2500萬元訂金撥備。
地政總署回應指出,上述附屬公司進行清盤,政府仍保留權利按一切可行法律途徑,向它追討因違約不能完成是次賣地交易所引致的損害及損失,包括向它的清盤人遞交債權證明。
署方亦已去信有關清盤人保留追討政府所有損失的權利。就追討損失的整體安排,政府正諮詢法律意見。
高銀金融5月以111.2447億元投得4C4地皮,但該公司董事會於6月時認為社會矛盾和經濟不穩定,將對香港商業地產市場的增長產生負面影響,故決定撻訂。
為了增加違約的成本及阻嚇作用,地政總署8月推出兩招防止發展商輕易撻訂地皮:第一是把土地招標的初始按金(俗稱訂金)由最高2500萬元,調高一倍至最高5000萬元;第二是新增條款,要求中標者在開標後7個工作天內,連同訂金須繳付中標價一成金額,餘款維持要於28個曆日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