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物業交易往往涉及龐大的金額,有可能被不法之徒利用清洗黑錢,甚至被恐怖分子用作資金籌集的渠道。因此,地產代理監管局早於2000年開始,已發出過不同的相關執業通告,提醒地產代理在處理物業交易時要提高警覺,除了要遵從地監局訂定的備存紀錄規定和內部監控程序外,也應舉報可疑交易。
隨着香港政府決心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的力度,1月通過了《2018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修訂)條例》,訂明對指定非金融業人士(包括地產代理業)的指定交易的法定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地監局隨即於日前發出一份相關新執業通告,以協助地產代理及地產代理公司高級管理層制訂及實施相關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以符合該條例的規定。新通告將於今年3月1日上述修訂條例生效當天同日生效。
打擊洗錢是全球性大勢所趨,而且涉及的行業愈來愈多,當中地產代理行業自然不能獨善其身。不過,筆者認為,就物業交易涉及的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而言,其實香港地產代理在物業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較為有限,因為他們與其他地區的地產代理有所不同,香港地產代理普遍並非代表客戶收取物業交易訂金或樓款的託管代理,而只是擔當買賣雙方的中間人,安排物業視察及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然而,由於《2018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修訂)條例》已將本港地產代理行業納入規管範圍內,與國際標準看齊,地監局為免業界觸犯法例,於是發出新指引,希望令地產代理更易於明白該條例的要求,能妥善執行措施以符合相關規定及避免觸犯法例。
在新指引下,一般來說,地產代理須採取所有合理措施,以減低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並確保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存在。為履行這些責任,地產代理及公司高級管理層應制定並實施有關以下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包括風險評估、盡職審查措施、持續監察客戶、舉報可疑交易、備存紀錄及職員培訓等。
整份新指引內容既詳細又廣泛,筆者明白地產代理業界並非一朝一夕能夠完全掌握,因此,地監局會進行大量教育工作,稍後將舉辦相關的持續專業進修講座,為從業員詳細講解執業通告的內容,協助他們符合通告的要求。同時亦會擬備相關的表格供業界參考,以及製作相關海報及單張,連同該份執業通告的印刷版,稍後送往全港所有地產代理商舖,以協助地產代理謹記指引,以及向客戶解釋他們為要符合法例要求(如有關客戶身分的盡職審查)而需向客戶索取更多資料。
整份執業通告及一份詳細的「問與答」已經上載於地監局網站,筆者希望業界人士能花心機細閱,令業界能達到國際水平,與其他行業一同提升香港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