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地監局)主席梁永祥表示,該局去年共接獲427宗有關地產代理銷售投訴,較2016年的475宗減少10.1%;其中,最常見為「不妥善地處理臨時買賣合約(或臨時租約)」的投訴,共錄132宗(約30.9%),緊接為錄63宗或約14.8%的「提供不準確或具誤導性的物業資料」投訴。
以一二手住宅銷售投訴個案劃分,期內來自代理就一手銷售的投訴個案共錄86宗,較2016年的74宗按年上升約16.2%,主要涉及發出違規廣告、沒有履行回贈承諾及代客墊支等。
另外,該局去年共巡查一手樓盤銷售點1445次、地產代理商舖1640次及抽查網上物業廣告672次,共發現76宗違規個案,其中一宗為在一手樓盤銷售處打架個案。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說,有關打架違規個案已完成調查程序,強調該局不會容忍代理打架行為,若涉事者為持牌人士將研究會否考慮撤銷其牌照,3年內不可重考及不獲發牌照,而若涉事人士本身未持有代理牌照則3年內不予考牌資格。
梁永祥續指出,該局去年已對344名地產代理持牌人或前持牌人士作出處分,與2016年的350人相若,當中共吊銷19個牌照及暫時吊銷28個牌照,就暫時吊銷牌照方面,違規性質不乏代理利用通訊軟件Whatsapp與客戶對罵而遭處罰的個案。
對於政府正建議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以擴展至要求包括地產代理行業在內的指定非金融企業及人士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措施的訂明要求,梁永祥表示,該局將密切留意有關立法程序及生效日期,以適時向地產代理業界發出詳細指引,配合政府打擊洗黑錢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