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成員國與歐洲議會委員會同意暫時放寬財政約章規定的初步協議,以便區內國家有更多時間削減債務,以及推動區內在環保的投資。
歐盟部分成員國家在新冠疫情後面對債務沉重及須提升開支以刺激經濟。因此,部分成員國希望放寬原先制訂的財政約章。
因此,歐盟成員國與歐洲議會經商議後通過今次稱為「穩定與增長協約」(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的財政約章修訂,降低成員國財赤與減債最低指標,以便成員國有彈性地處理本身的公共財政及推動環保投資。
根據新修訂,國債攤佔本地生產總值(GDP)比率高於九成的歐盟成員國,須在7年協約期內,每年減債1%,而比率介乎60%至90%的成員國,每年只須減債0.5%;另財赤比率高於3%成員國,在期內須把比率降至1.5%。
協約須得到歐盟成員國與歐洲議會正式通過後方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