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通過多條針對科技巨擘的反壟斷法案,最終可能導致包括亞馬遜、蘋果、Facebook及谷歌在內的企業,日後或須出售部分業務。
委員會成員經過周三及周四長達19小時辯論後,在共和及民主兩黨議員共同支持下,原則上通過包含5項反壟斷措施的Ending Platform Monopolies Act。委員會較後時間將再開會,討論及通過最後版本,其後交由眾議院全體大會表決。
委員會主席納德勒(Jerrold Nadler)認為,法案確保互聯網不會由少數企業壟斷,有利於美國民眾與國家利益。
美國商會、亞馬遜、蘋果、Facebook及谷歌都反對有關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