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估計,「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簡稱「BEPS」)每年令全球各國造成1000億至2400億美元(約7800億至1.87萬億港元)的收入損失,相當於全球企業所得稅收入的4%至10%。
OECD指出,由於跨國企業利用不同國家稅收制度之間的稅務差異,把利潤轉移至極少經濟活動的低稅地方來避稅,即BEPS,影響着全球所有國家。而發展中國家對企業所得稅的依賴程度更高,意味相關國家遭受BEPS不成比例的損失。
因此,二十國集團(G20)與OECD從2013年起已展開打擊BEPS的計劃,其中一項工作是研究設立全球最低有效稅率,以應對數字經濟的稅收挑戰。去年底,G20與OECD發表公眾諮詢文件及經濟影響評估報告,並於今年1月召開虛擬會議聆聽各界專家意見。
OECD目前正與超過135個國家或地區進行討論。最新的BEPS 2.0提出,重新釐訂徵稅權,即使業務實體並不身處該地,所在地也可就其特定業務的利潤徵稅,主要針對跨國電商等高度電子化及面向消費者的企業;此外,提出「全球最低稅率」,適用於任何類型跨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