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披露,根據集團資助的一項新研究,去年涉及應用軟件商店(App Store)的銷售總收入金額,估計為5190億美元(4.048萬億港元)。
根據公告,5190億美元的交易額之中,4130億美元屬於實質貨品與服務,610億美元涉及數碼貨品與服務,以及410億美元的廣告開支。這是集團首次公開有關App Store軟件的貨品交易紀錄。
蘋果公布的數據是由Analysis集團,通過iPhone與iPad的App Store軟件進行數據統計得出。有關交易與蘋果本身無關,也不包括Apple Music本身的月費用戶消費紀錄。
蘋果將於下周舉行一年一度的軟件開發商年會(WWDC),選擇此時公布有關數據,是為顯示通過App Store消費的重要性。集團行政總裁庫克表示,在變化迅速的時代,App Store可為創業家提供發展平台。
蘋果通常向部分軟件開發者的數碼貨品與服務,抽取交易額的15%至30%作為收益,分析員也用交易額估計蘋果在相關業務的收入。但集團曾經表示,84%軟件開發商不用向蘋果提供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