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Starbucks)因強制員工休病假時找替工,被罰款17.6萬美元(約137.28萬港元)。
有調查發現,星巴克在紐約市的員工休病假時,被要求必須找到替代者,違反紐約市的《帶薪病假法案》。該公司其後同意向員工支付賠償金,並接受更大的監管,以了結該項長達多年的調查。
和解協議要求星巴克向員工支付17.6萬美元的賠償金,如果用完,這筆錢可能還會增加,並在所有城市門店張貼有關該市病假法的教育海報。該公司還必須向紐約市的8000多名員工明確解釋其病假政策,並在6個月內向監管機構詳細說明其遵守情況。
該協議為期3年,如果星巴克違反協議,可能會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