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佳能(Canon)和東芝(Toshiba)同意各支付250萬美元(1950萬港元),以解決有關他們違反美國反壟斷法的指控。
根據美國司法部提交的民事訴訟,對於2015年出現的會計違規行為,東芝設計了一項計劃,在2016年以約61億美元 (約475.8億港元)將旗下醫療系統子公司出售給佳能,並逃避通知規則,未向美國當局報告這筆交易。
根據美國法規,如果有意合併的公司中,有一家公司的年收益或資產超過1億美元,且收購價格或被購公司的資產超過1500萬美元,則應在合併前通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