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Goldman Sachs)一名前銀行家、馬來西亞公民黃宗華(Roger Ng Chong Hwa)同意,從馬來西亞被引渡至美國,就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發展」(1MDB)的訴訟指控提出抗辯。
黃宗華在「一馬」案中被指控協助其當時的上司、高盛當時的東南亞地區負責人萊斯納(Tim Leissner),從1MDB盜取數十億美元。去年,萊斯納已在美國就合謀洗黑錢和違反外國官員賄賂法的行為認罪。
去年11月初,美國檢察官以合謀違反外國反賄賂法和洗黑錢等3項罪名,起訴黃宗華和華裔商人劉特佐(Jho Low)。劉特佐被指為1MDB欺詐案的主謀。後來在美國政府的請求下,現年51歲的黃宗華被捕,目前在還押。
黃宗華之前反對引渡。但在上周五吉隆玻法院的例行庭審中,其律師Tan Hock Chuan表示,黃宗華同意到美國接受紐約東區聯邦法院的審判。
馬來西亞總檢察長沒有回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