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松下電器(Panasonic)同意繳付 2.8億美元(21.84億港元),結束美國政府對該公司管理層在中東與亞洲銷售飛機內視像系統時涉及行賄的調查。
根據雙方簽訂的和解協議,松下母公司將向美國證監支付1.43億美元,視為交出上述不當行為後取得的利潤部分;另松下子公司Panasonic Avionics支付1.37億美元予美國司法部,作為罰款。同時,Panasonic Avionics簽訂遞延檢控協議。
今次案件與以往不同的地方,是美國司法部沒有證據,確認松下向外國官員行賄,而是向顧問支付700萬美元款項,然後再隱暪有關交易。有關事件在2007年至2016年期間發生,涉及的生意額為3.53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