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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香港財經

港交所建議修改新股定價和公開市場機制

港交所刊發諮詢文件,就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的建議徵詢市場意見,包括放寬基石投資者禁售安排、改良「靈活定價機制」等。諮詢期為期3個月,於2025年3月19日結束。

首次公開招股定價及發售機制方面,就基石投資的監管禁售期徵詢市場意見,是否支持保留基石投資者上市日期後至少6個月之禁售期規定;或考慮允許基石投資者相關證券「分階段解禁」,當中50%的相關證券可在上市後3個月後解除禁售限制,其餘的相關證券則在上市後6個月後完全解禁。

配售部分,建議要求發行人將至少一半的發售股份分配予建簿配售部分,以確保每次首次公開招股均按照穩健的建簿機制進行定價。

公開認購部分,建議給予上市發行人彈性,靈活選擇將公開認購的初始分配份額設定為5%,並採用回撥上限為最高20%的回補機制(現行規定回補機制的回撥上限為最高50%),或將初始分配份額設定為至少10%,而沒有回補機制 。

靈活定價機制,建議允許發行人可在毋須延遲首次公開招股時間表下,將最終的首次公開招股價格在指示性發售價範圍向上修訂不多於10%,提升香港市場的競爭力。現行的規定最多容許最終招股價格在指示性發售價範圍向下修訂10%。

公開市場規定,建議澄清公眾持股量的計算依據;建議按發行人的市值對其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量作分層規定;就合適之持續公眾持股量的規定徵詢市場意見,包括是否容許發行人在上市後有更多彈性維持較低的公眾持股量;建議加強每年披露公眾持股量的規定,以提升透明度;建議規定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股份中有一定部分在上市後即可自由交易,以提供更多流動性。

另外,建議降低A+H股發行人須於香港上市的最低H股數門檻至發售股份須佔該等A+H股發行人同一類別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總數至少10%;或相關H股於上市時有至少為30億港元的預期市值,並由公眾人士持有。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港交所致力確保其上市框架及持續上市規定穩健並具備競爭力,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領先集資中心的地位。很高興提出新的建議,以加強首次公開招股(IPO)的定價和發售機制,支持來自全球的優質公司在香港資本市場上市並蓬勃發展。

伍潔鏇稱,會繼續優化各項機制,確保上市制度與時並進及滿足市場的需求,這次亦建議修訂公開市場的規定,提升香港作為開放、透明度高的市場之聲譽,增加對全球發行人及投資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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