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就證監會早前提出的檢控,今天在黃百偉承認就依利安達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的控罪後,判處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亦被飭令支付2.5萬元罰款及約3.82萬元的證監會調查費用。
黃百偉在關鍵時間為建滔主席兼執行董事的私人助理。案情指,黃在2020年3月21日的會議上知悉建滔的主席兼執行董事建議可能將依利安達私有化。黃在明知可能進行的私有化是一項內幕消息的情況下,於2020年3月24日透過其證券賬戶以平均價10.98元買入3000股依利安達股份,翌日有關股份便被暫停買賣。
依利安達股份在公布可能進行私有化後於2020年4月3日恢復買賣,當日該公司股份收報17.26元,較暫停買賣前的收市價10.6元上升62.83%。黃在2020年4月6日以平均價17.34元賣出3000股股份,獲利19080元。
裁判官判刑時強調,內幕交易屬嚴重罪行,在一般情況下,這項罪行的適當量刑應為即時監禁。但經考慮所涉及的利潤金額相對較低和黃及早承認責任後,社會服務令在這宗個案中是適當的懲罰。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Christopher Wilson)表示,這宗個案向公眾傳達了一個明確訊息,就是內幕交易不論獲利多少,證監會都絕不姑息,因為市場失當行為以損害投資大眾利益的方式製造不公平的優勢,及削弱對本港金融體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