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都城國際期貨(現稱和昇金融)並處以罰款10萬元,因該公司在2016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間,沒有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都城國際期貨沒有對16名客戶用以發出交易指示的客戶自設系統進行任何盡職審查,以致未能妥善評估並管理與其客戶使用該等客戶自設系統相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
此外,證監會識別到存入兩名客戶賬戶內的款項與他們所聲明的財政狀況並不相稱。儘管都城國際期貨聲稱它有每日監察客戶賬戶內的資金流動及知悉兩名客戶的賬戶內有大量存款,但卻未能證明其曾就有關存款進行適當查詢,並妥善處理相關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證監會更發現,都城國際期貨沒有設立有效的持續監察系統以偵測客戶賬戶內的可疑交易模式,原因是兩名客戶的賬戶曾進行頻繁而大量的交易,及在許多情況下,同一客戶在同一秒內以相同價格對同一期貨合約發出買賣指示。
證監會認為,都城國際期貨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並不足夠及成效不彰,且該公司沒有確保《打擊洗錢指引》和《操守準則》獲得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