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局與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涵蓋知識產權保護、運營轉化、交流研討、宣傳教育和知識產權貿易等領域的合作。
商經局與前海管理局會建立知識產權合作推進機制,由前海管理局聯同深圳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香港海關、香港貿發局等機構,成立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合作推進小組,以推動兩地知識產權的合作項目。
《十六條措施》的主要措施包括支持香港的高校、研發機構及企業落戶前海,協助和促進它們的創科研發成果轉化,開拓大灣區內外的龐大市場,同時為香港的知識產權專業人才提供誘因開拓和發展其事業;支持前海的技術轉移中心及知識產權綜合運營服務中心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協助內地知識產權業界融入本地的知識產權貿易產業鏈及生態體系;支持香港和深圳的相關仲裁機構建立合作機制,進一步推展知識產權仲裁服務;支持知識產權署和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在港深兩地互設知識產權問詢點,優化港深知識產權跨境服務;及鼓勵高價值專利創造及轉化應用,支持在香港和深圳舉辦更多知識產權展覽或論壇等大型活動。
商經局局長丘應樺表示,《十六條措施》一方面協助香港的知識產權開發者、企業及人才在前海發展知識產權相關業務,開拓粵港澳大灣區的機遇,另一方面支持前海的知識產權業界利用香港獨特的優勢及平台聯通世界,進行知識產權貿易活動。《十六條措施》有助香港和深圳兩地共同推動知識產權創新發展,進一步發揮香港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優勢,促進大灣區的知識產權貿易發展,使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