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建議優先將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三項要求納入香港可持續發展滙報準則,以充分發揮可持續投資潛力。
ISSB計劃於今年底完成制定可持續發展資訊披露新準則,此為全球可持續發展規則近期一個重要進展。致同香港預期ISSB所建議的準則很可能會成為各個不同法制管轄區的可持續發展滙報基準,並被納入當地的監管規定,而且預期新準則於今年底正式發布後不久,很快會開始應用於個別司法管轄區。
其中,致同認為,ISSB所建議準則中的三項要求,可優先納入港交所上市規則附錄27,該附錄為本港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滙報的現行準則。
該三項要求包括披露資訊以讓投資者能夠評估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風險和機遇對公司企業價值的影響,尤其是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財務資訊;披露涉及公司價值鏈中可持續發展風險和機遇的重要資訊;以及根據與氣候相關披露準則,對氣候風險進行情景分析。
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副管理合夥人夏其才表示,根據ISSB的新披露準則建議,預期港交所上市規則附錄27中的現行規定將會與新的全球披露準則趨於一致,並行不悖,並將於不久的將來有所加強。同時,預期政策制定當局在修訂規則和指引時,也將會借鑑新興市場的ESG資訊披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