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委任的經理今天行使《保險業條例》權力,對被視為無力償債的泰加提出清盤呈請。
保監局發言人表示,過去6個月以來努力嘗試取回屬於泰加的資金,並多次要求股東控權人注資,令公司達到最低償付能力標準,但均未能得到正面回應。泰加現已違反法定監管要求,資不抵債。在這背景下,經理有責任對泰加提出清盤呈請。
受影響的泰加保單約3萬張,主要為汽車保單(約96%),將繼續生效直至到期日,保單持有人可繼續如常申請索償。香港汽車保險局(MIB)和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將負責處理汽車第三者保險和僱員補償保險索償(估計佔泰加保險負債約94%)。至於其他保險賠償(估計佔泰加保險負債約6%),將由泰加在相關法例許可下自行處理。
經理之一黎嘉恩表示,按目前情況,一筆由泰加存放、以保監局名義託管的2.5億元法定存款,加上泰加預期可變現的資產,以及由MIB和ECIIB管理的兩個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應該足夠支付所有有效索償和預計的保險負債。
保監局發言人指出,着眼點是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維持市場穩定和減低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保監局會與經理、MIB和ECIIB積極溝通,確保所有索償申請可獲迅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