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計師公會宣布,就執業會計師陳江宏及羅申美會計師事務所(統稱為答辯人)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公會頒布的專業準則,對他們作出監管行動。
羅申美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香港上市公司無縫綠色中國(集團)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陳江宏是審計項目的合夥人。會計師公會收到財匯局的轉介,指該審計項目有違規情況。財匯局發現財務報表被修訂以更正年度綜合虧損和滙兌儲備中的重大錯報。該錯報由重複確認應收款項減值虧損的會計錯誤引致,而有關應收款項已早於2014年完全減值。答辯人未能識別該錯報。
財匯局的調查顯示答辯人沒有制訂和執行適當的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應收款項、應收款項減值虧損及滙兌儲備足夠和合適的審計證據。答辯人亦不恰當地認為財務報表整體上不存在重大錯報。此外,陳江宏未能評估有關的應收款項的合併調整是否適當和準確。
會計師公會理事會決定以下列方案解決相關投訴,包括答辯人承認此個案中之事實及違反專業準則之處;答辯人被譴責;及陳江宏及羅申美會計師事務所須分別繳付罰款3.5萬元及5萬元,以及共同繳付公會費用1.5萬元及財匯局的費用近13.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