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公布,由於1628電訊有限公司(IDD1628)違反其服務營辦商牌照(牌照編號第1321號)一般條件第5.1條及特別條件第3.1和13.2條,通訊局決定根據《電訊條例》暫時吊銷該牌照。
通訊辦於2020年12月至去年6月期間接獲11宗消費者投訴,指無法透過客戶服務途徑聯絡IDD1628,以及該公司未有處理客戶終止國際直撥電話服務的要求。經考慮通訊辦提交的調查結果,通訊局於今年2月24日裁定IDD1628違反該牌照一般條件第5.1條有關持牌人須以通訊局滿意的方式提供良好及有效率服務的規定,並就此向IDD1628施加罰款7萬元。IDD1628未有在指定限期內繳交罰款或向通訊局作出任何回應。
隨後通訊辦於今年3月24日根據該牌照特別條件第3.1和13.2條要求IDD1628提交與其業務有關的資料,惟其在指定限期內未有向通訊局提交任何資料或作出任何回應。經考慮通訊辦的進一步調查結果,通訊局認為IDD1628持續違反該牌照一般條件第5.1條及違反特別條件第3.1和13.2條,故決定由即日起暫時吊銷該牌照至牌照到期日(即今年11月30日)。
根據通訊辦所悉,IDD1628自今年第一季起已停止營運國際直撥電話服務。通訊局提醒消費者,由即日起切勿購買任何IDD1628提供的電訊服務或為其賬戶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