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例,將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銀行和三家內地政策性銀行發行或擔保的債券,納入為「獲豁免當局」,以便利強積金投資於其發行的債券。強積金成份基金投資在獲豁免當局發行或無條件擔保債券時,可將最多三成資金投資在同一次發行或擔保債券,或將所有資金投資在同一個發行實體最少6次不同發行債券。
立法會議員陳仲尼議員在財經事務委員會上關注,內地省政府財政狀況差距很大,信貸評級甚至與中央主權評級差距甚遠,亦有央企曾經違約,當局需要審慎研究日後擴大的獲豁免的違約風險。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甄美薇回應指出, 當局有採取分散投資風險管理的措施,即使是同一個發行實體,亦要求最少分散在6次上面,並不是「將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而且,當局亦不是輕率地將發債實體納入豁免名單,必須為穩健穩妥及高質素的發行體才會考慮。她亦歡迎內地省市來港發債,至於若要納入強積金豁免名單,須視乎營運等各項條件。
她又稱,過去3年港府已發行830億元零售債券。政府亦希望發售綠色零售債券,但因應疫情關係而稍為延遲,適當時候一定會重啟。
多位議員關注積金易是否能於2025年全面運作,亦關注若延遲開通,會否影響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時間表,甄美薇回應指出,當局一定會朝住時間表進發,亦責成所有承辦商必須在這個時間表內進行。她亦提到,有5家強積金信托人成功申請在積金易平台首階段上線,涉及的行政費會率先調整,預計積金易平台啟用後,強積金行政費有望跌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