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及金管局各發出通函,釐清有關利用保費融資投購人壽保單的監管標準和規定。
措施包括推出《重要資料聲明書--保費融資》(《聲明書》)以提高風險披露水平,協助有意利用保費融資的潛在投保人作出知情決定。《聲明書》列出有關保費融資的考慮因素和涉及的風險。
兩份通函亦涵蓋其他範疇,包括負擔能力評估、為可能過度槓桿借貸的客戶施加額外措施、銷售手法和培訓等。所有監管標準和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2022年4月1日 香港財經
保監局及金管局各發出通函,釐清有關利用保費融資投購人壽保單的監管標準和規定。
措施包括推出《重要資料聲明書--保費融資》(《聲明書》)以提高風險披露水平,協助有意利用保費融資的潛在投保人作出知情決定。《聲明書》列出有關保費融資的考慮因素和涉及的風險。
兩份通函亦涵蓋其他範疇,包括負擔能力評估、為可能過度槓桿借貸的客戶施加額外措施、銷售手法和培訓等。所有監管標準和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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