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發表網誌,指近年虛擬資產行業在全球發展迅速,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吸引了許多虛擬資產領域的人才和初創企業落戶。政府及金融監管機構近日開展了一系列措施,以確保虛擬資產行業有序發展和運作,並應對在保護投資者或洗錢風險方面的挑戰。
許正宇指出,這些措施考慮了國際市場的最新發展及監管趨勢,也兼顧了香港的本地市場情況,分別將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設立發牌制度;考慮對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作出監管;及為傳統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虛擬資產相關服務提供指引。
他說,當局一籃子的監管措施中,其中一項是根據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新增的規定,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設立發牌制度。通過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實施一套發牌制度,要求所有虛擬資產交易所在香港提供服務前,必須向證監會申請牌照,並同時適用於證券型及非證券型虛擬資產。
另外,在監管要求上,政府的理念是要求虛擬資產交易所遵守現時適用於傳統金融機構在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保護投資者等方面的要求及責任,如設立適當的預防市場操控政策及措施,以保持監管的一致性。同時兼顧了虛擬資產交易業務屬高科技行業的特性,將就應對系統故障或網絡安全等潛在風險訂立相關要求。
許正宇稱,當局前年11月至去年1月期間進行了公眾諮詢,並在去年5月發表諮詢總結,正積極準備修訂法例,目標是在本年稍後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