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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 香港財經

證監推新投連險附加指引

目前本港49隻仍可銷售的投資相連壽險產品(ILAS,投連險),逾80%是屬於保險成份較低的產品,而不少產品若於早年退保,其退保價值亦較低,部分產品於早年退保的退保費用高達保單價值的一半,而產品結構及收費複雜,證監會因應有關情況發出投連險的附加指引,日後新出的投連險產品,產品設計要公平合理、費用與所提供的保險保障相稱,保險費用率及基金平台收費,不希望高於替代性產品如定期壽險及其他基金交易平台的收費。

對於一些保險保障成份較低的投連險,退保費用應較低、退保費用的收費期亦應較短。而保險保障成份較高的,如正在研發中,身故保障最少150%的保障型投連險(PLP),退保費用可以略高,退保期亦可以長些。

證監會發出的通涵指出,有關指引即時生效,新申請的投連險必須符合附加指引要求才會獲批,現有的投連險產品則有18個月過度期,在過渡期後產品必須符合新的要求才可繼續銷售。

有關指引適用於現時的投連險產品,如身故保障105%的投連險,或市場正在研發,身故保障最少150%的保障型投連險(PLP)產品。

目前本港約有300隻投連險產品,其中可繼續銷售及接受新客的產品則有49隻。而截至今年6月底,本港投連險有120萬張,保單價值3050億元。去年投連險新造保單保費128億元,按年升9%,今年上半年投連險新造保單保費134億元,已超過去年全年的金額。

香港保險業聯會預計,保險公司或需要更改部分現存產品,以符合新的要求,而好些保險公司將會加入市場,提供高保障(保障相連產品)或保障相對較低的產品。

另外,為配合證監會推出的優化投資壽險計劃認可程序,保監局擬就ILAS的產品設計、資料披露、保險中介人酬勞架構及處理客戶投資和資產等方面,列出明確要求,讓局方評估是否符合法規要求的程序正規化,有助協調審批流程,以减省規管重疊;上述建議亦涵蓋一項名為PLP的投資相連壽險產品,為其附設基本框架。PLP除了提供較高身故賠償額外,收費結構更簡單,為投保人提供多一項保障成份較高而兼具投資功能的產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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