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宣布,指定以下13間金融機構作為債券「南向通」做市商,包括:農業銀行香港分行、中銀香港(02388)、交通銀行香港分行、法國巴黎銀行香港分行、中信銀行(國際)、建行亞洲、花旗環球金融亞洲、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滙豐銀行、工銀亞洲、J.P. Morgan Securities (Asia Pacific)、瑞穗證券亞洲及渣打銀行。
金管局指出,參照債券「北向通」設立做市商的安排,指定在香港債券市場表現活躍的金融機構成為做市商,有助確保「南向通」暢順運作,交易有序。
當局表示,13間金融機構經過金管局內部評審過程選出。獲邀參加評審金融機構為過去曾經參與金管局債券資助先導計劃的認可安排人、外滙基金票據及債券計劃下的合資格做市商等。「南向通」指定做市商的甄選按照多項準則,包括若干基本條件,例如具備開展這些業務所需的牌照、足夠的內部管控制度和合規情況,及其他因素包括它們在香港債券市場的活躍程度、與內地金融機構的聯繫等。
金管局會適時檢視 「南向通」指定做市商的名單,並考慮是否有需要擴大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