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推出一項新措施,就疑似集體投資計劃的安排向公眾發出警示。如集體投資計劃沒有獲得證監會認可,便不得在香港向公眾發售。
地監局表示,不論是消費者或參與境外物業銷售的持牌地產代理均應留意,部分境外物業的投資項目,性質上可能並非為單純的物業買賣,而有可能是集體投資計劃,受到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管。
地監局歡迎證監會向公眾發出有關非認可投資計劃警示,稍後將會向持牌地產代理發出通訊,提示他們要閱讀及留意證監會的相關網頁,避免進行或推廣非認可之集體投資計劃。
地監局提醒消費者購買境外物業(尤其是未建成物業)十分複雜並涉及風險,即使透過本地持牌地產代理進行交易,亦無法確保物業能如期落成,局方今晚將推出全新宣傳片,加強相關提示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