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當收到新股重複申請的投訴或懷疑有重複申請時,港交所會要求保薦人處理及提交偵察重複申請的措施,如需符合由證券登記公司總會刊發的措施,及確認保薦人聘用的股份過戶處設有系統監控,以提供疑屬重複申請的清單予保薦人審查。
許正宇未有透露近年涉及重複認購的申請數目,只表示《上市規則》並沒有要求上市公司向港交所提供獲分配新股,以及被拒絕受理重複申請的投資者地域來源分布。
他又預計,公開招股結算平台(FINI)最早可以於明年第四季啟用,將處理公開招股申請的過程中,加強識別重覆認講的能力,進一步減少重覆認購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