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出一份通函,以向證監會認可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的管理公司提供指引,闡明如何就將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因素納入為主要投資重點的基金(ESG基金)加強披露。
該通函將取代於2019年發出的版本,而當中加入一項新規定,以要求ESG基金對其如何考量ESG因素進行定期評估及就此作出披露,並同時為以氣候相關因素為重點的ESG基金提供額外指引。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 Alder)表示,提高可持續性相關披露的透明度、可比較度和一致度,將有助投資者選取合適的ESG基金,以及減少漂綠的機會。本港金融市場是全球資金與內地企業連接之地,因此本地的措施可對全球在綠色及可持續金融方面的發展產生莫大影響。
證監會認可ESG基金的資料庫載於證監會網站。為加強透明度,這些基金的主要特點亦將在新通函於2022年1月1日生效後,於資料庫內列出。
證監會將會密切留意市場發展,並可能會在適當時候就ESG基金提供進一步指引或施加額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