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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香港財經

CFA:區內機構投資者對責任守則認知偏低

全球投資管理專業人員協會CFA協會在《投資者責任2.0》調查報告指出,亞太區內機構投資者對投資者責任守則認知度偏低,有改善空間。

調查結果顯示,42%受訪者表示對所投資市場的責任守則僅有極少或全無認識,只有28%表示熟悉或非常熟悉。而表示作出投資決定時有顧及類似守則的不足半數(47%)。

根據CFA協會在9個亞太區市場進行的會員意見調查,發現很多受訪者對責任守則、以及其相關好處和潛力,並不完全了解。報告強調,有需要加深對投資者責任的認識,包括理念、執行、以及在推動良好管治常規,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等可持續發展上擔當的角色。

CFA協會亞太區行業倡導總經理梁家恩指出,機構投資者有需要為客戶和受益人創造價值,而恪守投資者責任已被視為不可或缺的一環。除了出席股東周年大會,投資者需加強監測投資對象的事務,藉此改善營運及財務表現;讓重大ESG議題得到更多關注,加強市場信心,提升企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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