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大和最新研究報告指出,美國針對11名中國及香港政府官員的制裁,令香港金融機構存於兩難局面,執行制裁可能會違反《港區國安法》,但不執行制裁又可能成為美國次要制裁對象,間接將港元聯繫滙率機制置於風險之中。
大和資本市場首席經濟師賴志文在報告中稱,香港金融機構面臨壓力。再過30至60日,美國將提交報告列出有意與被制裁官員進行重大交易的金融機構,然後可能會對這些金融機構施加「次要制裁」。
他指出,香港金融機構將要決定是否遵守首要制裁。執行美國的制裁有可能面臨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風險,或者至少招徠香港和中國政府的負面反應。但即使只有少數香港的銀行被列為次要制裁,對香港的金融穩定可能有着相當負面的後果。
該行估計,制裁措施可能有10個,而美國法律要求至少5項於一年內實行,兩年內全部到位。大多數的制裁措施都有嚴重後果,包括拒絕美國管轄下的美元融資、外滙和結算交易。香港的金融機構和銀行必須有不受限制和無限地使用這些渠道,否則面對嚴重的融資和貸款風險,亦間接地將與美元掛鈎的港元聯滙機制置於風險之中。
賴志文又認為,未來數周或數月,可能有更多個人被列為美國的首要制裁,甚至企業也有可能成為目標;如果是上市公司或者有重大債務敞口,有關的影響將會更大。
香港金管局日前發出指引,指香港根據《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全面實施有針對性的金融制裁,指外國政府實施的單方面制裁舉動不屬於國際針對性金融制裁制度的一部分,在香港亦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