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的建議修訂,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目的是為香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在進行投資時提供更大靈活性。
建議修改包括容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少數權益物業,及在取得單位持有人批准的情況下於投資物業發展項目時可超過現有的資產總值10%的上限,並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借款限額由資產總值的45%增加至50%。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更新有關制度將使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進行投資時享有更大靈活性,從而加強香港作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上市地的優勢,並在確保投資者獲得保障的同時,促進香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市場的長遠發展。
證監會亦建議將適用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關連人士交易和須予公布的交易的規定,與上市公司的規定大致看齊,以符合現行的政策和慣例。
證監會邀請公眾在8月10日或之前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