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公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將於明日(6日)起接受申請,為期三年,至2023年5月5日止,獲批申請涉及的私人土地總數上限為150公頃。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先導計劃的目的是把已整合業權,並在指定生態敏感地帶以外及非座落於政府發展研究範圍的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釋放。雖然造地工作會繼續以政府主導的規劃及收地工作為主軸,但先導計劃能透過善用市場的資源和效率補足政府的工作,以增加短中期公營及私營房屋的供應。
在先導計劃下,政府會促進基建提升以增加申請所涉及的私人用地的發展密度,條件是先導計劃申請人須將其擁有的部分土地以平整土地形式交予政府,而該等土地可帶來最少七成的新增總住用樓面面積作政府屬意的公營房屋或「首置」發展。
另外,為確保先導計劃下的新增房屋能早日落成,發展商/土地擁有人亦須提供所需基建及其他社區設施,以支援整項公私營房屋發展。相關費用經政府部門的嚴謹審核為必須和合乎成本效益後,會從以十足市價評估的地價中扣減。
先導計劃下每個項目須提供不少於5萬平方米的新增總住用樓面面積及最少額外1000個房屋單位。
黃偉綸表示,土地共享辦事處將按非常壓縮的時間表推展工作,並盡量同步、而非分階段進行法定程序,以節省時間。預期在改劃後18個月內完成土地契約修訂程序(包括地價協商),除非另獲延長。目標是在接獲申請起計四至六年半內把農地轉為熟地,以供建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