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計師公會轄下一紀律委員會,於去年12月23日就執業會計師戚永勤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公會頒布的專業準則,對他予以譴責。
紀律委員會命令由昨日(2月3日)起吊銷戚永勤的執業證書,並在15個月內不向其另發執業證書。此外,紀律委員會命令他須繳付罰款5萬元及紀律程序費用4.18萬元。
2020年2月4日 香港財經
香港會計師公會轄下一紀律委員會,於去年12月23日就執業會計師戚永勤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公會頒布的專業準則,對他予以譴責。
紀律委員會命令由昨日(2月3日)起吊銷戚永勤的執業證書,並在15個月內不向其另發執業證書。此外,紀律委員會命令他須繳付罰款5萬元及紀律程序費用4.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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