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電視廣播(00511)(無綫)於7月13日至11月26日期間,未有按牌照條款播放部分原定的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違反其牌照第19.1條的規定。無綫須在未來3個月額外播放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彌補不足之數。
無綫向通訊局表示,由於無綫新聞台需要騰出時段播放與近日社會事件有關,或因該等事件而引致的突發新聞和現場直播,因此該台自7月13日起臨時取消部分原定的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沒有作出補償。通訊局得悉上述情況,但認為現行機制已在播放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方面給予持牌機構若干彈性,因此無綫在播放上的困難並非無法克服。
經考慮無綫的陳述及其違規個案的所有相關情況後,通訊局決定向無綫發出強烈勸諭,敦促它嚴格遵守有關牌照條件,並要求無綫在未來3個月提供時段額外播放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彌補不足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