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今日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出的《電訊規管架構檢討》諮詢文件提交意見,認為是次檢討適時,並認同相關建議將有利促進電訊業進一步發展。
通訊局歡迎商經局建議清楚訂明通訊局的規管權力及職責,將集中在電訊設備和5G或物聯網裝置的電訊功能,此舉能提供更清晰的法律基礎,讓通訊局可集中精力和資源履行其核心職能。
對於簡化發出非傳送者牌照機制,通訊局指出,能縮短發牌授權提供創新電訊服務所需的時間,以及便利電訊營辦商可以更適時地把嶄新和創新服務推出市場,令商界及市民均能受惠。
就改善《電訊條例》下的上訴機制,通訊局留意到,建議交由擬設立的上訴委員會處理的決定所屬的類別,主要與持牌人的業務及運作有一定關連,認為這項建議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