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向長江證券、海通國際證券及金利豐證券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理在多個客戶賬戶內持有的若干資產,總價值為38.14億元。
證監會指出,該等客戶賬戶與一家上市公司涉嫌在多份公告、年度業績及年報內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資料有關,而該等資料相當可能會誘使他人進行交易。
據悉,該等公告與在2015年進行的某些集資活動有關,而該上市公司從中集資共38.14億元。據調查所得資料顯示,負責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受疑人為兩名上市公司高層,他們亦涉嫌透過其個人持有的BVI公司,挪用上市公司於2015年集資所得的部分資金,款項達2.58億元。
部分被挪用的資金存入一間公司A,而公司A則持有上述被證監凍結的戶口。證監會未有披露公司A、該上市公司的名字。
證監會續稱,有關涉嫌市場失當行為的調查,並非以該等經紀行為對象,限制通知書並不影響該等經紀行的運作或它們的其他客戶,調查工作仍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