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公布,就審閱上市發行人年報所得結果和建議刊發報告,對發行人於年報的披露大致令人滿意。
港交所是次審閱8個範疇,其中兩個為新增項目,對包括透過發行股本證券或可換股證券及認購權進行集資、重大資產減值及收購後業績表現保證結果的更新資料,以及持續關連交易,大致感到滿意。
報告指出,有待改進的範疇,包括「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一節中的業務審視、被核數師發出非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報告,以及重大其他支出和重大無形資產的披露。
港交所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從今年開始,將兩個持續審閱發行人年報計劃的審閱結果合併,並特別根據市場趨勢、監管動態及對發行人合規情況的觀察等選出數方面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和指引,以提高年報披露水平和對股東的透明度,同時確保發行人遵守《上市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