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指,已立案調查由4家貨櫃碼頭公司合組的香港海港聯盟,會否防礙、限制或扭曲香港市場的競爭,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香港海港聯盟聲明表示,已通知競委會,聯盟是計劃透過提高營運效率,令香港的港口更富競爭力,有信心符合《競爭條例》。
聲明又指,組建聯盟相信對客戶有正面影響,從而吸引更多生意,令香港與同區域內其他港口競爭,鞏固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亦能減少相關持份者在營運上的環境影響。
香港海港聯盟由香港國際貨櫃碼頭、現代貨箱碼頭、中遠─國際貨櫃碼頭及亞洲貨櫃碼頭合組,共同經營及管理位於葵青8個貨櫃碼頭合共23個泊位。